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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8月1日消息,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日前发布公告称,原产于中国大陆、中国台湾地区、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冷轧不锈钢产品的反倾销税即将到期,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即2023年8月28日前提起日落复审申请。
2013年7月9日,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大陆、中国台湾地区、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。2014年10月5日,越南正式对上述国家/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。此后,越南进行了1次日落复审调查,并于2019年10月21日对上述国家/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1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,措施自2019年10月26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5年,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9.32.00、7219.33.00、7219.34.00、7219.35.00、7219.90.00、7220.20.10、7220.20.90、7220.90.10及7220.90.9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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